凱擘大寬頻
【來電指定專員申辦,另享優惠:陳專員 電話:0973-276-893】凱擘大寬頻 1G 光纖上網 -快的讓你不要不要的 - 申辦光纖網路 限時優惠中500M499元【限量.限時.限他家帳單轉換】

62歲趙雅芝 不老女神就是她【圖】

 

2017/05/02 16:10 陳詩璧 綜合報導  / 香港

字級 字級大 字級中 字級小 

 

香港藝人趙雅芝今年62歲了,但是她保養有道,從她的外表看起來,完全看不出來實際年紀。

趙雅芝昨(1日)下午在微博PO文,提到大家不必擔心我累,除了家庭,我也熱愛我的工作,也習慣了忙忙碌碌的四處奔波,工作帶給我很多快樂、幸福和成就感,是任何其他都無可比擬的」,接著附上6張她和老公黃錦燊一起現身機場的照片,照片中的她穿著白洋裝、綠色長版風衣再戴個墨鏡,露出一雙白皙長腿,完全看不出來今年已經62歲了,站在老公旁邊,就像爸爸帶女兒的樣子。

先前趙雅芝曾向媒體分享她保養之道,包括了她從25歲那年開始保養,吃的清淡,多吃水果、喝湯,生活健康,定期運動,心態也要保持愉快,才能保持年輕。(翻攝趙雅芝微博)

陳專員09732768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任何人都有被仰望和被輕視的時候,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該是什麼樣的人,可以是什麼樣的人。

 

胡歌暫別演藝圈 林依晨驚喜現身歡送

2017/02/27 22:09

 

胡歌將到美國進修,暫別演藝圈。(翻攝自唐人電影微博)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中國男星胡歌憑藉古裝劇《琅琊榜》爆紅,去年更奪下金鷹視帝,演藝事業再創高峰,沒想到胡歌卻突然宣布將暫別演藝圈,赴美留學,預計1到2年內都不會推出新作品。昨日他出席頒獎典禮時,主辦單位特地為他找來好友林依晨歡送,讓胡歌感動地直呼,「我感覺我快站不住了」。

胡歌昨日出席「2017年中國電視劇品質盛典」時,和好友靳東一起走紅毯,被問到出國進修一事,他也大方承認,「沒那麼神秘,只是去讀個書」,靳東則在一旁開玩笑說「我也就去陪個讀」,表示支持胡歌的選擇,希望他不管讀得好不好,只要平安回來就可以了。

而胡歌昨日也獲頒「年度卓越品質之星」,在他致詞時主辦單位特地找來曾跟他搭檔過的林依晨、扎西頓珠,林依晨則向胡歌喊話,「任何人都有被仰望和被輕視的時候,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該是什麼樣的人,可以是什麼樣的人。」支持胡歌出國進修的選擇,而扎西頓珠則笑虧要胡歌在國外帶個女友回來,「學業愛情兩不誤。」也不忘祝福胡歌成為新銳導演。

 

胡歌聽到好友輪番祝福,忍不住哽咽地說,「我最真實的感覺是我快站不住了」,透露原本想安靜地離開,沒想到主辦單位給他這麼大的驚喜。典禮結束後,胡歌也在微博發文感謝,「我何德何能,在這麼隆重的場合,讓那麼多人為我踐行,謝謝大家謝謝所有人,真的受不住,太意外了」。

陳專員09732768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d8f62d23d5d06b21ad0f5c109b49ada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今天鄭重表示,市售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法第49條第3項規定,應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始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亦即該機上盒之無線射頻功能硬體須經檢測合格,並核發型式認證證明,才可販賣或公開陳列,以供消費者選購、使用。

 

然而,NCC係針對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或俗稱之「電視棒」)之無線射頻功能硬體進行檢測並核發型式認證證明,以避免電波干擾,確保無線電波秩序及保障消費者安全,這只是針對產品的硬體安全性進行的認證。

 

NCC強調,認證範圍並不及於此類產品後端連網接取提供之影音內容。有關此類機上盒之影音內容所涉智慧財產權保護議題,仍應回歸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由智慧財產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處理,如有必要,應由智慧財產主管機關進行法令解釋、修訂,及擬訂相關著作權保護政策與措施。

其實在去年二月就有一個相關的新聞一名陳姓男子去年買了機上盒「小米盒子」,用來觀看電影、連續劇等,不料陳男使用後不久,突然遭片商華映娛樂控告他以BT下載電影《黃飛鴻之英雄有夢》,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NCC提醒消費者,不論網路或真實社會中所涉及的侵權相關問題,都有相關智慧財產權法令之適用,請逕向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檢舉,或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詢問,以維護消費者及合法業者權益;NCC也同時嚴正呼籲業者尊重智慧財產權,尤其是應避免試圖或無意間形成以硬體檢測認證混淆影音內容權利保證法遵義務之情形

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為OTT(Over-The-Top)之典型應用,而OTT是數位經濟與知識經濟時代之重要新興產業,且部分電信、廣電業者已投入OTT市場。NCC 已於106年2月16日邀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就OTT之網路影音著作權保護問題交換意見,以利該局建構網路著作權侵害規範之原則並建立多方利害關係人參與著作權保護機制。

為進一步凝聚共識,復於106年3月20日召開影音OTT著作權保護諮詢會議,邀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內政部警政署、文化部、智財法院、高檢署智財分署、OTT業者出席討論,瞭解業界面臨侵權問題,及實際司法訴訟之困難,也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說明著作權保護資源,該局也表示將蒐整各界意見後,研議最妥切作法。

NCC也表示,世界經濟體系已由傳統實體經濟逐漸轉換為由網際網路主導之數位經濟,而網際網路衍生問題往往涉及多個行政機關權責,且與業者、民間團體及一般網路使用者都密切相關,NCC將積極與相關主管機關協力,以建立網路治理架構,營造數位經濟蓬勃發展之環境。

文章標籤

陳專員09732768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保年金5月起調漲 每月多領776元

 

報系資料照
報系資料照
 

 

 

約7.2萬勞工受惠

 

自2011年開始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的勞工有福了,勞保局今天宣布,因截至2016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已達法定調整標準5%,2011年度請領勞保年金的民眾,自下月起調高年金給付金額5.1%,約7.2萬餘勞工受惠,平均每人每月約可多領776元,最高者可增領2100多元,6月底入帳。

根據勞保條例規定,領取勞保老年、遺屬、失能等三種年金者,自請領年度開始計算物價指數漲幅,累積成長率達5%時,就依成長率調漲給付,但調漲後成長率歸零重新計算。勞動部已陸續調漲2009和2010年領取年金金額,此次是上路來第三次調漲。

勞保局表示,2011年請領勞保年金的民眾,截至2016年度CPI累計成長率為5.1%,因此將自今年5月起同步調高年金給付金額5.1%。舉例而言,假設原領金額為20000元,調高以後為21020元〔計算公式為20000×(1+5.1%)〕,每月多領1020元,預計今年6月底就會入帳。

經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止,100年度請領年金給付的民眾,尚在領取中者計有7萬2千餘人(老年年金7萬餘人,失能年金2百餘人,遺屬年金1千餘人),平均每人每月約可多領776元。

勞保局提醒,因勞動部已於日前公告相關調整訊息,不再以書面個別通知,但為了使民眾可以清楚辨識已調整的訊息,今年5月份年金款項在6月底將以二筆金額方式入帳,屆時民眾刷存摺時,會發現有二筆入帳紀錄。

以上述原請領金額20000元案例為例,其中一筆為原領金額20000元,存摺摘要會顯示原領訊息(老年年金為「勞保老年」,失能年金為「勞保失能」,遺屬年金為「勞保遺屬」);另外一筆則為調高5.1%所增加的金額1020元,存摺摘要會顯示「物價調整」。但從7月起,會恢復以調整後的金額1筆21020元入帳,存摺摘要恢復顯示原領訊息。

勞保局表示,2009及2010年請領年金者,依規定已分別自2014年5月及2015年5月起調高5.2%及5.45%。至於2012至2016年度請領者,尚未達法定調整標準,今年不會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文章標籤

陳專員09732768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不肉搜、不轉載!揭性侵受害人隱私恐遭罰

 

中央社 2017/04/28 17:14:00

 

 
 

 

 

台灣每年約有萬名性侵害受害者,衛福部今天說,應保護性侵害受害者隱私,且不肉搜、不轉載、要檢舉,保護受害者免於二度傷害。

做愛,上床,性行為,性侵(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ID-634492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26歲林姓女作家自殺身亡,現場遺留遺書,父母也發表聲明表示,作者書中女主角是親身遭遇,如果大家不捨,可買書給每一個需要幫助的父母和孩子看。

該書在購書網站上的簡介為「令人心碎卻無能為力的真實故事。性、權力、升學主義──青澀的表皮、變態社會的日常;如果這件事情正在發生,我們要怎麼假裝世界上沒有人以強暴小女孩為樂?」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表示,性侵害行為對於被害人而言,是痛苦、不愉快與非人性的經驗,是對一種生命與自由的重大威脅。早年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可能在在長時間或一段時間後,仍經常會感受創傷事件畫面、想法,出現失眠、易受驚嚇、或是刻意迴避會引發創傷回憶的人事物等等所謂創傷壓力症候群症狀。

張秀鴛說,根據統計,民國105年整年共有1萬610件性侵害案件通報,但進到司法程序的案子只有3646件,顯然有7000件案件沒有進到司法訴訟。但這些受害者需要幫忙。

為了幫助性侵被害人,張秀鴛說,衛福部今年專案補助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以及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建置性侵害被害者創傷復原中心,設有心理諮商師、社工師等資源,當受害者面對生活混亂、想逃避現實等狀況時,可有心理諮商的支援。

出版社代發的聲明提到「誘姦」,保護司也呼籲,應留意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有關被害人身分隱私保障規定,明訂「任何人」除有特殊情況或正當理由,都不得透過媒體、網路等其他方式,公開或揭露被害人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資訊,最高可罰新台幣10萬元。

衛福部也呼籲,「不肉搜、不轉載、要檢舉」方式,舉手之勞就可以保護性侵害被害人隱私,避免遭受二度傷害。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陳專員09732768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